24岁的三水女子苏某恒怎么也想不到,与自己相处长达5年之久的丈夫陈某忠竟然早在9年前就已经娶妻生子。
昨日,已经怀有身孕9个月的苏某恒委托其姐姐接受了媒体的采访。令苏-氏一家感到蹊跷的是,已婚的陈某忠到底如何取得三水乐平镇民政所为其颁发的结婚证表示质疑。
昨日已经前往三水法院起诉丈夫重婚的另一当事人则直指苏某恒介入其婚姻,声称两人在办理结婚时早已知道陈某忠结婚的事实。而三水区民政局回应称,民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申请,如当事人虚假申报,责任不在政府部门而是由当事人承担。
蹊跷:两个女人“共”一个夫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苏某恒的姐姐苏某萍。她告诉记者,妹妹苏某恒于2004年到深圳一家五金店打工时认识陈某忠,由于陈经常到其店中购物,两人逐渐熟悉。4年后,两人建立恋爱关系。
苏某萍说,妹妹在深圳,而陈在三水,两人一个月只能见两到三次面,但随着时间的增加,两人感情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09年10月16日,两人到乐平镇民政所登记结婚,此后领到了三水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
两个月后,苏某恒发现自己怀孕,两人随即在三水商业城附近租房居住。此后,陈-告诉妻子,自己白天接装修的活干,晚上则到酒吧上班。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本月16日,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将苏某恒平静的生活打乱,此时,苏某恒已经怀有9个月的身孕。
当晚,陈-正在冲凉时,一个女人打陈的电话。苏某恒接电话后,对方询问她是谁。苏某恒说自己是陈某忠的老婆,没想到对方大叫起来:“我才是他老婆!”
后妻——
五年枕边人竟是他人夫
“这个电话把妹妹吓蒙了!”苏某萍告诉记者,当晚,妹妹为了弄清事件缘由,立即叫上陈某忠与对方女子相约在三水广场见面。两人见面后得知,对方名为范某珍,今年37岁,广西人。与苏某恒一样,范某珍同样拿出了她与陈某忠的结婚证。这时,陈某忠心知不妙,假装要上厕所后溜走,之后关机失踪。苏某恒这才知道,与自己相处5年之久的丈夫其实早在9年前已经娶妻生子。
让苏某恒哭笑不得的是,这场婚姻闹剧在陈某忠的周旋之下,自己竟然在历时多年后都没有察觉。两人在交谈中得知,陈对苏某恒说白天接装修活时,实际是在范某珍家中。陈对范某珍说晚上酒吧要上班到凌晨,实际就是在苏某恒家中。
骗局就这样一直持续下去,从2004年到至今已经长达5年多时间。
前妻——
【基本案情】杭某和女青年赵某于1987年相识,之后在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孩。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体为
一、基本案情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
重婚破坏的是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我国对重婚案件实行的是自诉与公诉并行的诉讼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重婚案件虽不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仍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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