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一方隐瞒事实婚姻是否有过错
一方隐瞒有事实婚姻,和其他人结婚的,属于重婚的情形,因此造成夫妻离婚的,属于离婚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额最高标准是什么吗
1、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3、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都是考虑的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隐瞒有事实婚姻的情况下,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的行为,该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属于离婚过错,无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婚姻纠纷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一) 导语:本律师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到一些网友关系婚姻纠纷案件的咨询。为便于读者了解婚姻纠
由于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是的处理原则是: (1)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
根据法律规定: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2、你们签署离婚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一般是地级市的民政部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将末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以其形成的时间为界
关于婚姻案件的特殊管辖?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离婚,
怎样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应认定为夫妻感情确
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1、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2、配偶行为调查:当
未办理结婚手续是事实婚姻吗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在一起生活5年,并生有一子,是否为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 律
一、什么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