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
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一、缓刑的涵义
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六个月,就是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有良好表现,则原判取消。
二、适用缓刑的对象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刑的罪犯,不能缓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例如,有的虽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徒刑,但根据其具体情节和为了教育其本人,预防其再犯罪,有必要付诸执行的,不能缓刑。或者本人虽有悔改表现,但判刑较重也不应当适用缓刑。
三、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综上所述,缓刑六个月就是从判决之日起执法机关对犯人考察六个月,如果这六个月里犯人表现良好没有违法,则原判决取消。如果缓刑期里犯人再次违法犯罪,则法律执行原判并从重处罚。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裁判规则】 法律规定自首制度的意义在于:行为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既免除了司法机关为
罚金,与没有财产同属财产刑,但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
一、醉驾造成死亡怎么判刑和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怎样判刑要依据造成多
一、非法发行证券会判刑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发生证券的,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构成犯罪后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
危险驾驶罪能否免除刑事处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如果出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犯罪
一、拘役和管制属于行政处罚吗 拘役和管制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
一、暴力抢劫怎么量刑 1、暴力抢劫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暴力抢劫并伴有如下情形的,会
刑罚中的拘役包括哪些内容 (一)拘役的期限。拘役是一种轻刑,刑期不能过长,也不能过短,如果刑期太长,就失去了轻刑的意义
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