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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来源:律界星2022-07-152304人看过
导读: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1、破坏交通工具罪处罚 根据刑法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

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1、破坏交通工具罪处罚

根据刑法116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主要是指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

刑法117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设施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过失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刑法119条第二款规定,过失损坏交通工具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劫持船只、汽车罪的处罚

刑法12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是指行为人在劫持船只、汽车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等。

5、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刑法113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运输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起点在2万元- 6万元之间的。“逃逸”是指不依法报警、保护现场、等候处理而私自逃跑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使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数额起点在6万元-10万元之间的,或者符合“重大事故”标准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1)犯交通运输重大事故,畏罪潜逃的,或者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的;(2)酒后驾车的;(3)非司机驾驶车辆的;(4)驾驶无牌照车辆的;(5)明知机动车关键部位失灵仍然驾驶的;(6)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指行为人发生重大事故后,逃离现场,置受伤人于不顾,致使其未得到及时救助而发生死亡的,其性质十分恶劣,故予以严惩。

以上是小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给大家整理出来的一些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也是比较全面的知识点,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华律小编。律界星除了给大家提供一些文章外,也对大家提供开放的在线律师咨询,欢迎前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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