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肇事者负全部责任,为受害者支付了两天的医药费后逃跑了怎么办,肇事者身份证和驾驶证都在警察那里警察说他们管不了,肇事者保险也到期了。请问一下,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
首先,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其次,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相关知识拓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常适用诉讼时效的起算方式
一般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等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了规定。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来起诉诉讼时效。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交通事故案件根据该规定的文义解释,受害人通常是在事故发生的当场受伤,故大多数人据此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事故发生日起算。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
(二)治疗终结日
治疗终结是一个医学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针对每一个具体的损伤,什么情形、什么时间属于医疗终结,医学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而法律上就更无规定了,因此,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时效期间,最主要缺陷就是治疗终结时间本身很难确定,现实生活中的理解也是多种多样,有以出院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有的以康复之日作为治疗终结之日,这样一来,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就不是一个确切的时间,法院很难认定超过期间是受害人主观上不积极主张权利,还是客观上不能主张权利。
(三)伤残评定日
伤残评定之日是指委托鉴定之日还是指鉴定机构做出伤残等级之日存在不同看法,即使该时间被最终确定为其一,但不是所有事故受害人均需要伤残评定,明显不构成伤残、无需进行伤残评定的案件,时效期间从何起算?还有,有的受害人符合构成伤残条件,但却不积极地进行伤残评定,时效期间总不能一直不起算,诉讼时效制度的本来目的就是对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加以制裁,但对于受害人伤残评定之前的懈怠行为却无法制裁,由此看来,这个规则也有重大缺陷。
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其次,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一、违反交通法63条扣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行人通行作出的规定,并不是对机动车通行作出规定,所以是不会扣分的。 《
一、无牌车辆闯红灯能录入吗 可以的。没有上牌照闯红灯会扣分,而且无牌照也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一、汽车绿本可以异地补办吗 异地暂时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
一、如果单行道路口施工逆行回去可以吗 一般道路施工,会把施工路面隔离,正常通行路面分离成双向,或者禁止逆向通行。没有其
一、无证驾驶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被处罚人确有
一、车停在车场盖住车牌违法吗 停车场里遮挡号牌不违法。上路行使的车辆遮挡号牌才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摩托车开非机动车道会被交警拦住吗 是的,警察有权拦住非机动车道的摩托车。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不能在非机动车道
一、违停行政执法怎么处理 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违章停车处20到2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
一、强制险过期一年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一年的,属于脱保的情形,车主应该及时续保,否则被查处的,有可能面临扣车和罚款的处罚
一、无证驾驶罚单可以不处理吗 不可以,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的,当事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