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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造成的工伤应有哪些赔偿

来源:律界星2022-08-159776人看过
导读:《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鉴定后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关于吴某工伤待遇的核查正确,所以依法裁决维持社保经办机构的决定。 【案例】李女士上班期间,在墙旁边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鉴定后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关于吴某工伤待遇的核查正确,所以依法裁决维持社保经办机构的决定。

【案例】李女士上班期间,在墙旁边干活,墙的另一边有施工单位在施工,将墙铲倒,全部倒在李女士身上,将李女士砸成重伤,施工单位给李女士花费部分医疗费后不再给付补偿,故李女士将施工单位起诉到顺义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某建筑公司因过错造成李女士受伤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李女士在受伤后一直进行治疗及康复治疗,身体一直处于未完全恢复状态,李女士合理损失一直持续存在且未完全确定情况下,于2016年起诉并无不当。李女士医疗费中部分治疗结石、脑供血不足等症状的费用,在本案中未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与本案存在关联性,对于该部分费用法院未予支持。因李女士受伤后的工资并未减少,故其主张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未予支持。

李女士经鉴定为部分护理依赖,法院根据其伤情、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在本案中自定残之日起确定护理期限暂计算五年,如届时仍未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李女士可继续主张相应权利。李女士主张的后续治疗费数额较大且并未实际发生,宜待实际发生后主张权益,本案中不予支持。李女士所有合理损失,由某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某建筑公司提交的其他票据费用,因其系侵权方且费用已经实际支出,本案中不予抵扣。某建筑公司未提交票据的部分,因原告李女士不予认可,某建筑公司未进一步举证情况下,本案中不予抵扣。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建筑公司赔偿原告李女士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703436.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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