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法医开医院收费不透明接到扶沟县一些交通事故和伤害案受伤者及其家属的反映后,9月10日上午,记者到扶沟县采访。在县城东关的一条小巷子里,几名交通事故和伤害案受伤者说,谭*成是扶沟县公安局的一名法医,他同时还是私立医院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在该县有一个奇怪现象,凡是有人因车祸受伤,或者因伤害案受伤,在报警后,大都会被民警要求送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治疗。送到该院后,如果病人提出不想在该医院治疗,该医院医生就会说,不在这里治疗,将来有可能拿不到法医鉴定。无奈之下,病人只得在这里治疗。
几名受伤者说,卫生部早就规定医院必须给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但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根本就不提供,收费一点也不透明。出院时,医院常常连收费条都不开。该医院的医疗技术也受到质疑。2009年8月,太康县常营镇村民吴女士被人打伤后,被拉到该医院。在该医院做手术一个月后,吴女士感到髋部疼痛,走路不稳,还有低烧现象。她到郑州几家大医院做检查,专家诊断后认为,这些症状同以前的手术感染有关。在开封医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给吴女士开的鉴定书上提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护理记录与体温单不符、手术记录不规范、抗生素应用无停止记录等多种不规范现象。今年3月,吴女士以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手术有过错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该医院是“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定点医院”?
9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该医院同时还挂着扶沟县中西医结合门诊的牌子。在该院门口,有两间房子,房子门口挂着“扶沟县公安局法医室”的牌子,门上还贴着一个法医值班表,“谭*成”的名字也在上边。在一楼大厅医院的简介中说该院为私立医院,简介中特意提到该院为“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定点医院”。当天下午,记者到扶沟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说,谭*成是该局法医,也是一名正式民警。扶沟县法院一姓王的法官说,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的证明显示“谭*成”是该院的法定代表人,因此,他们才让吴女士把被告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写成“谭*成”。
9月10日下午,在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记者和几名受伤者一起见到了谭*成,大家问他:“你是不是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他回答:“啊,咋了?”随后谭*成把众人领到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办公室,在这里,一位姓单(音)的男士说,他也是扶沟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以前,他是扶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现在换成了谭*成,他们这样做只不过是想做点事。
律师
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法医开医院后果很严重,危害极大。”《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严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如果法医开了医院,他同时从事法医鉴定工作,哪个受害者敢不买他的账?敢不到他开的医院看病?这就限制了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的权利,对受害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另一方面,受医疗条件和技术的限制,受害者到法医开的医院看病,甚至还有可能因技术失误耽误受害者的病情,给受害者带来新的伤害。《警察法》同时规定,警察如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某个组织,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把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病人都定点在一家医院治疗,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其他医院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我们迫切恳请上级公安机关彻查谭*成开医院之事,早日让受害者自主选择医院,不再受到二次伤害。”几位受害者及其家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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