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廖先生在某财险公司为其新购置的轿车投保机动车车损险,共交保费10164元。投保时,保险公司人员表示一旦车辆出险能全额获赔。今年7月,廖先生的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修理费用为9440元。保险公司派理赔人员前去查勘,并当即认可了修理费,但最终只赔给廖先生5394元。后者感到不满,提出为何不是投保时保险公司人员所承诺的如果车辆出险能全额赔
对此,保险公司解释,在接收廖先生提出的理赔申请后,公司对材料进行复核,发现该车新购置价为70万元,但廖先生在投保车损险时,实际投保的保险金额却是40万元,因此,属于不足额投保。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部分损失:……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及施救费用”。因此,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实际修理费9440元00=5394元。至于保险公司人员当时向廖先生承诺若车辆出险全额,应为误导客户,一经查实,保险公司将对其严肃处理。
解读:
上述案例中,保险公司的处理并未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因为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对于车辆受损理赔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全部损毁或被偷盗,按保险金额赔偿,但当保险金额高于车辆实际价值时,赔偿以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为限。
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新车购置价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赔偿。
上述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之所以如此规定,乃基于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经济补偿,即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对于不足额投保,可视为投保人只是部分转移风险,也可视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因此,发生车辆事故后,损失应当由投保人廖先生和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请律师解答一下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就是在上海发生的交通事故要求赔偿有怎样的标准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些处理限制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道交法第72条第2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
1、医疗费 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
1、交通事故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
交通事故中要赔偿哪些财产损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
交通事故保险先行赔付的条件是什么 车险先行赔付是有些保险公司车险行业较为重要的政策,这项政策执行已经有十多年时间,很多
车撞人交通事故保险的赔付流程是什么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 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报案(
申请给付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理赔申请书,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提供保险单正本,最后一次缴费凭证及保险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根据不同
一、造成当事人损害 1、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