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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怎样继承

来源:律界星2022-08-20459人看过
导读: 现实生活中,继承纠纷往往是由于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遗产分割纠纷引起的。...

    现实生活中,继承纠纷往往是由于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遗产分割纠纷引起的。对于继承,法律主张通过继承人协商分割继承,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可以选择诉讼。那么如何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子女如何继承父母房产#

    一、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怎样继承?

    我国《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去世时开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民法典继承。现行《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公证确认继承。申请公证时,必须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名单、继承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证人在办理继承时,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明等补充材料,确保同一顺序的每一位法定继承人不遗漏,部分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证明。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必须出具死亡证明。

    二、法定继承的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继承分配原则是指确定法定继承中应当按照相同顺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继承的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劳动能力、赡养、赡养或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等方面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平均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相同比例的遗产,没有明显区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遗产的分配原则和比例#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⑴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注意:只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与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差。这里的妥善照顾是指在分割遗产时,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可以通过分享遗产来满足他的基本生活需要。如果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特别大,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可以充分保证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生活,无需照顾。

    ⑵向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配份额。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体现,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为被继承人的一生提供主要收入来源,或者在劳务方面提供主要帮助。与被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一般来说,对继承人的赡养义务比不与被继承人同住的要多,所以法律规定遗产可以多分。但是,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不能分得更多,而且分得更少。需要指出的时候,这里可以多点,不是说应该多点,也不是强制性的。

    ⑶有能力和条件赡养的继承人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这里有两个条件:第一,被继承人有经济或生活困难,需要继承人的帮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有能力,但不支持被继承人,两者都需要同时具备。被继承人不赡养,或者继承人不具备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的,不适用本规定。

    ⑷也可以通过继承人之间的共识分配不均。遗产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之间以相同的顺序平均分配,也可以通过协商进行分配。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均等地分配。这是继承人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结果,法律不干涉这一点。

    三、遗产分割的方式

    《民法典》第1156条【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得损害遗产的效用。不适宜分割的继承,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的方式处理。

    我国《民法典》第1156条第二款规定,“继承不适宜分割的,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的方式处理。”根据该规定,继承的分割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分割。继承的分割可以以物理分割的形式进行,不违反分割原则。适用于实物分割的继承可以是可分割的,也可以是不可分割的。对于可分割的物体,可以进行整体的物理分割。对于食物,每个继承人应该继承的数额可以分摊。但对于不可分割的物品,不能整体分割,只能单独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不可分割的不能以实物分割的,应采取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于不适合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出售换取价格,然后继承人按照自己在遗产中的份额比例进行价格分割,各自获得份额对应的价格的遗产。

    3、补偿分割。不能分割的遗产,如果有继承人愿意取得该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应当按照其他继承人应当继承的比例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款。

    4、保留共有的分割。继承不宜进行实物分割,继承人愿意取得继承,或者愿意继续保持继承的共同地位的,可视为共有财产,由各继承人确定应按各自继承份额享有的财产、权利和共同义务;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相等。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父母遗留的房产子女怎样继承”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访问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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