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公司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_律界星

人死亡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公司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律界星2022-12-0728999人看过
导读: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申请人与购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1、合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原件;

(2)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

(3)购房款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合肥市I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6)配偶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7)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另需提供共有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2、合肥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过户后房地产权证原件

(5)交易费、契税发票、存量房资金托管协议原件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说明:

 (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

3、合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包括租住私有住房、租住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租住单位公有住房。

(1)职工身份证原件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租赁纳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和网上认购备案确认单复印件一份。

(3)租住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相应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承租单位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合肥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配偶身份证原件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

4、合肥公积金其他房屋类提取材料

  包括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还住房贷款款。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拆迁批复原件,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

(5)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

(6)缴款通知、缴款收据原件

(7)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费用发票原件,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由属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且内容建议为翻建、大修的

(5)费用发票原件,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

还住房贷款款提取材料: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薄

(4)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可证明该套贷款截止目前已还本息总额)一份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5、合肥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包括退休、大病、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低保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地户口、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如果属于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以后,需要到原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以后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7个工作日左右,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打入住房公积金卡绑定的银行账户,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辞职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以后如果异地就业的,可以通过转移住房公积金的方式转移住房公积金关系和账户,如果离职以后不再重新就业的,很多地方规定有一个锁定期,锁定期结束还没有就业,或是就业的单位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凭原来的离职证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职工死亡的,其家属或是法定继承人,可以凭职工住房公积金卡、死亡证明、原单位证明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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