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什么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形:
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4.在探望过程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
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
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的,怂恿子女犯罪的;
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
综上,中止探望权的原因是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此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还有疑问请登陆律界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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