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断绝关系他们还要付生活费吗-律界星

和父母断绝关系他们还要付生活费吗

来源:律界星2022-04-154399人看过
导读:和父母断绝关系他们还要付生活费吗 要给生活费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与父母的关系除非因收养才断绝,否则是不能断绝的。而对于养子女而言如果子女没有成年那么养父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已经成年那么

和父母断绝关系他们还要付生活费吗

要给生活费的,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

与父母的关系除非因收养才断绝,否则是不能断绝的。而对于养子女而言如果子女没有成年那么养父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果已经成年那么养父母没有义务再给予生活费。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不允许亲生的父母儿女之间断绝关系的,即使是收养达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在子女未成年时也不可以断绝,当然如果收养的子女已经成年感觉关系好那么当然不用支付生活费,如果强行要求生活费的可以咨询律师,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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