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变更姓氏父母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往往采用以下两种: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如果父方或者母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另一方可以责令恢复原姓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界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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