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根据什么依据判决确定离婚后监护人-律界星

法院根据什么依据判决确定离婚后监护人

来源:律界星2022-04-171968人看过
导读: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二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声请判决离婚,当事人得于第一审或第二审言词辩论终结前,附带请求法院于认塬告之诉为有理由时,并定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即所谓之监护权)之内容及方法。而且

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二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声请判决离婚,当事人得于第一审或第二审言词辩论终结前,附带请求法院于认塬告之诉为有理由时,并定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即所谓之监护权)之内容及方法。而且依同法第五百七十九第一项之规定,法院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命为必要之假处分。

故于判决确定前,欲暂时取得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负担,可透过假处分之方式为之。因为对于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如有急迫情势不立即定暂时状态,将使子女安全或教养受到影响,故法院得依声请或依职权命为必要之处分,以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九条立法理由)。所以,声请假处分,除须符合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之要件外,尚须站在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之立场为考量。又子女目前由谁监护中,并不影响法院为假处分之裁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快速咨询律师

相关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备案号:鲁ICP备18000229号-33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6 律界星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