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可以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放弃抚养费可以吗
如果双方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处分的,可以主张抚养费,也可以放弃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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