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亲争取抚养权怎么处理的
1、母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
(一)和男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双方抚养子女;
(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夺孩子抚养权。起诉时,女方需要收集自己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例如: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8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子女归属的原则
(一)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夫妻离婚导致家庭破碎,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结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就成了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那就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如果有不良习惯、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这样的情况的话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二)哺乳期内孩子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来说,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孩子应随女方生活。现行法律没有对哺乳期作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哺乳期。
本条原则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孩子的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疾病以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情形的话,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孩子的父亲。
(三)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
从司法实践中得出哺乳期后的子女指的即是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出结果,就由法院判决,主要会结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加以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母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可以通过和男方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协议书,由女方取得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自己一方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起诉争夺抚养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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