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岁的孩子可以选择由谁抚养
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没有选择父母抚养的权利,只是针对10周岁以上儿童法律规定法院判决抚养权分配时应当听取子女意见,作为抚养权处理的考虑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绝对优先抚养的情形
协议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写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其协议,但双方协议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严重不利的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许可。
(二)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抚养责任的无条件性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义务履行的自觉性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然而对于孩子来说,当他们拥有自主选择意识的时候,这也就是意味着他们对自己想要生活是有所判断与向往的存在的,我们也应该学会尊重他们的决定,在这律界星小编将为您收集最专业最权威的相关知识,如有疑问,请到律界星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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