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支持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咨询:
起诉要求抚养费,对方恶意逃避责任就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我要答辩,那我直接写答辩人就好了还是要把他作为被答辩人,他就是原告吧?他诉讼里说他们夫妻都有工作,没有生育,那就能证明他们的能力吗?我可以要求他把以后几年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吗?这样法院会支持吗?他其实是一分钱也舍不得给孩子拿,我怕以后要起来会很艰难,希望好心人能我帮解答。谢谢
律界星小编解答:
你直接作为被告进行答辩即可,不存在什么被答辩人的问题,对方是原告。
孩子的抚养权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和什么是否生育没关系,也不起决定作用。
你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胜诉率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你,我只能给你说如果证据齐全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不是律师说的算,要看案件详情、双方证据情况、诉讼技巧、法官的认定与判决,这是一个综合因素。如果有哪个律师给你说这案子肯定能赢,那一定是为了骗你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律界星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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