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某,女,生于1982年。在1998年时,当时还属于未成年少女的梁某某与一男子范某某开始了非法同居。一直到现在,梁某某和范某某之间都没有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梁某某在1999年3月生了一个儿子,在2004年生了一个女儿。到2008年为止的常年的未婚同居期间,梁某某和范某某之间经常打架和吵架,男方范某某更是经常离家出走或者玩失踪,从来不顾家,没有尽过对孩子的抚养责任。在2006年年底时,男方范某某由于盗窃罪入狱一年。
一直到现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儿乇的读书费用都是梁某某出钱,小女儿在乡下老家由男方范某某的父母抚养。’梁某某和范某某没有房子,现居住的房子是租的,家用电器是女方梁某某购买的,家里的存折是以梁某某名义存的,是梁某某近年来打工积攒的钱。如今梁某某觉得自己与范某某实在合不来,根本不想再同居下去,提出分手,但是男方范某某经常骚扰和恐吓女方梁某某,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
因此,梁某某向某法律义务援助中心打电话诉说情况,并咨询自己该如何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到底怎么分?
律师专线
受理咨询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告诉梁某某,她和范某某之间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1998年开始同居时,梁某某是未成年人,她和范某某的同居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非法同居关系。不过,梁某某成午后,她和男方范某某之间的同居则不属于严格法律意义上的非法同居,而是未婚同居。
现在,梁某某要与男方范某某解除关系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这两种办法。协议分手,是指梁某某和范某某之间就分手以及分手后的事项达成协议,具体而言包括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讨论,达成处理协议即可。
诉讼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是指梁某某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自己与范某某之间的同居关系。当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此律师告诉梁某某,她可以以要求男方范某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理由,或者以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在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中,附带请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比如,起诉书中写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确认非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责令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元。这样,不仅解决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也在判决书中表明依法解除彼此的非法同居关系。
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的规定可知,对于同居期间的所得,按照共同共有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梁某某和男方范某某都享有同等的份额和同等的权利义务。当然在实践中,划分财产的时候,还会斟酌考虑各自对于财产形成的相应贡献和各自的经济状况。
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
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借贷关系的认定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
夫妻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是否有效?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其赠予行为无效。 我
怎样分割一些特殊的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一些特殊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涉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
刘女士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法院要少分或者不分给其丈夫该部分财产。我国《婚姻法》规
【案情】 胡某南(男)与孙某雪(女)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胡甲,2008年7月21日生)一女(胡乙,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一、怎样防止一方隐蔽自己财产 对到期、未到期债权的隐匿、转移给离婚争执中的当事人权益保护带来另一困难。若夫妻双方共同参
一、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1、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