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
二、照顾妇女及子女利益的原则。
在分割财产时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以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避免妇女和子女在离婚后因分财产造成生活水准下降或生活困难,这主要是由目前妇女在现实生活中的现状、地位等因素所决定的。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对生产资料或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工具、图书资料等,应当分给需要的一方,对特定物包括有经济价值的纪念物,不宜分割的,可根据财产的来源,分给获得者一方;对当年无收益的种植业、养殖业,应当分给继续经营的一方;对未分割上述财产的地方,可分给其他财产或作价补偿;对生活必需品,要考虑双方和子女生活需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分割。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对因一方有过错而引起的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应适当的多分。这里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离婚案件中处理财产分割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财产置于其他合伙人共有财产之中的,应从中分出夫妻共有份额予以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财产而损害他人的利益。
一、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作为一种储蓄性的家庭投资已为许多人所接受。夫妻一方购买的以对方为被保险人且以本人为
一、典型案例及评析 原告陈某(女)与被告薛某(男)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薛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薛某经营
问:法院为何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恶意购买、支付非合理对价并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
婚礼上所收礼金法律如何定性 婚礼上收取的礼金,说的准确一点,应该叫贺礼,这是为了更好的区别于彩礼中的礼金。 对婚礼上
一、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1、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小李和他妻子小王结婚七年,熟话说七年之痒,还真印证了这句熟语,2010年两人的婚姻算是走到了尽头,两人都认为再过下去就是
夫妻一方所在企业发放的买断工龄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一方买断工龄所获得的补偿款项,到底是认
什么情况下可以依法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