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鸣(男)和杨-硕(女)夫妻婚后拥有房屋两套。一套总价23万元的房屋,産权人登记爲雷-鸣,用于家庭日常居住,另一套6万元购买的福利房,産权人爲杨-硕,用于出租。因爲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感情不和,丈夫雷-鸣多次提出离婚。2005年8月,丈夫雷-鸣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妻子杨-硕坚持不同意。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得知杨-硕已经在2005年9月将自己名下的房屋(目前市值42万元)计算了折旧后以4万元价格出卖给了杨-硕的弟弟。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爲,杨-硕在离婚诉讼审理期间,与其弟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且所售房屋价款与市场价相差悬殊,以明显低于现行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自己的弟弟,可以推定杨-硕转移财産行爲成立。房屋并未实际交付,该买卖行爲是无效的,判决撤销张某与其弟签订的买卖契约。房屋仍旧是两人的共同财産,按照房屋的市价,判定两套房屋双方各分一套,福利房归杨-硕所有,因杨-硕有故意转移财産的行爲,根据法院规定,应予以少分,判决向雷-鸣支付房屋差价款15万元。
【姜律师评析】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産,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除法律规定的某些财産属个人财産外,婚后所得的财産都属于夫妻共同财産,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有的当事人爲了把财産据爲己有,想办法把共同财産在离婚前或离婚期间转移,以达到让对方少分甚至不分的目的。更有甚者还要把对方的财産也转移隐藏。这样做会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伤害。如本案中,妻子杨-硕坚持不同意离婚,但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杨-硕于2005年9月,在对方提起离婚的一个月内,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仅以4万元出售给自己的弟弟,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了38万元,显然是转移财産的行爲,主观上明显是不想让丈夫分割该房屋。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産的,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産或僞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産。”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産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産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産做出的重要处理决定,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但他人有理由相信爲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爲由对抗第叁人。因此,夫妻任何一方都可按规定处理财産。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爲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産,当事人最好采取措施,注意保全自己的财産权益。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産,另一方要及时制止或申请撤销。
夫妻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是否有效?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另一方的所有权,其赠予行为无效。 我
婚前按揭买的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律师:首付要看出资方,婚后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 离婚案中,房产分割是最大的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
什么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后共有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修订后的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
期权行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
离婚时如何区分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 齐某验出身于书香门第,是某市机械工程”二局的一名工程师。李某芳是本市第二人民
婚礼上所收礼金法律如何定性 婚礼上收取的礼金,说的准确一点,应该叫贺礼,这是为了更好的区别于彩礼中的礼金。 对婚礼上
[案情]: 原告陈某与被告朱某原系夫妻,2005年8月,原、被告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因原告陈某在某有限责任公司(以
女方不退还彩礼原则上是不犯法的。但是有原则就有例外,存在以下情形的,女方不退还彩礼可能违反法律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