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情形发生的,财产不能要求重新分割。但是,由于夫妻双方离婚后依旧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按照相关规定,同居共同所得的财产分割时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条件一样的情况下,平均分割。共同所得的财产是指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生活中,假离婚的诱因大部分是债务、申请政策房等,对于躲避债务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之间的财产分割约定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索要债权,即貌似技高一筹的假离婚,对债权人并没有任何影响。而对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假离婚可能有点用处,但是风险却是巨大的。因此,假离婚的朋友们要慎重考虑,一旦发生财产纠纷的,可就没有机会要求财产重新分割了,人财两失可是很不爽的事情。
【案情】 胡某南(男)与孙某雪(女)于200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胡甲,2008年7月21日生)一女(胡乙,
梁某某,女,生于1982年。在1998年时,当时还属于未成年少女的梁某某与一男子范某某开始了非法同居。一直到现在,梁某某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则明确了具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
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亲友赠送的结婚礼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登记后,举行婚礼前,父母或亲友赠送给双方的结婚
【案情】 吴某于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其与黄某结婚不久便将该房出售并另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为
一、分家析产的起源—诸子均分制 诸子均分制是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和血缘拟血缘群体共有制共同规定的独特的财产继承制度,它包含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
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
离婚时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是,租金属于孳息,不算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