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2月11日,广州市民陈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女儿婷-婷。陈女士称,由于她名下已经有两套房,而广州已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为了享受购房优惠,丈夫王先生就哄骗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使他获得购房资格,再买一套住房。当时,丈夫王先生还向妻子保证,等到两人筹资购买新房后就办理复婚手续。
2011年2月14日情人节的这一天,陈女士和丈夫王先生去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女儿婷-婷由男方抚养,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双方无共有财产、对财产分配无争议,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离婚后,陈女士和“前夫”王先生以及女儿还跟原来一样,住在陈女士的父母家中一起生活。三个月后,王先生购买了金沙洲的某处房产。却复婚不成。
目前,这对假离婚成真的夫妻结束了争夺女儿的抚养权,但两人另一个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案子仍在审理当中。
【法律解读】
婚者的主观目的是通过“假离婚”方式逃避购房的相关政策。本意为“假离婚”,但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情形。无论离婚者主观目的如何,一旦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即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离婚了,夫妻共有财产该如何分割呢?怎样的财产分配方法才是最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共有财产分割的相
婚内股权如何分割 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处理办法是视情况而定的。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夫妻共同
一、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先考虑问题:概括来说,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白两件事,一是拆迁
案例: 陈某(女)和李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有生一子。婚前李某有四间平房、一间附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
今天主要讲的是“婚姻中房产存在的几种形式”,根据房产购买在婚前婚后、以及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的不同,共分以下三种情况: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计算 一、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
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尚没有独立的财产能力。因此,父母的这种行为,可视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行为是诺-成合同。
一、所有权转移方式一:婚前赠与 第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方法:婚前赠与。 赠与是一种无偿转移财产的行为,赠与的法律
一、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