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签字,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虽然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但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个人的债务则需要个人偿还。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题,可以防范和解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债务的认定,夫妻之间的债务应当根据实际的债务形成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还需要起诉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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