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应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相适应,严格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理,是掌握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的根本原则。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关于夫妻一方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效力问题 1、一方私自处理的财产,若未经对方同意,或者未事后经对方追认,均属无效。夫
【案情】 李女士于婚前从单位全款购置了一套房改房,与黄先生结婚后,该房面临拆迁。李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货币
倘若夫妻双方均认同多套房产的价值,并能对分配方案达成合意的,则只需要进行互相补差价即可。如果夫妻双方...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益,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同样要进行分割,下面从三个方面做一个解析: 一、股权属个人婚前财产,只分收
嫁妆属于共同财产吗 1、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应该如何分割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益,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同样要进行分割,下面从三个方面做一个解析
1、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归属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民法典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
什么是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姓名权,参加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