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02年10月台商王先生在上海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40万人民币,银行贷款40万人民币,并办理了产权证。一年后王先生与大陆张-女士结婚,当时王先生所买的房产已升值至100万民币,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003年11月,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闹离婚,当时该房产的市值已经达到了140万人民币。
双方在谈及房屋的分割问题时,张-女士认为,该房屋目前的价值除去40万首付款以及王先生第一年支付的5万元还贷款之外,其他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140-40-5=95万,要求对这部分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王先生则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仍然归自己所有,因此不同意分割。后双方将此纠纷诉之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决该房产为王先生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王先生应将其中的一半偿还张-女士。张-女士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为个人财产已确定无疑,然而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难道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么?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在偿还完所有银行贷款前,应当将房产权分时段分割为婚前婚后两部分,婚前个人支付的房价款获得相应比例的婚前房产权益,这属其个人财产;而婚后双方共同偿还银行贷款获得婚后房产权益,这部分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应当先弄清按揭购房各方的法律关系,即购房人、出卖人(如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方的关系。简单地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银行则是房款借贷关系。
当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帐户,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在此之后,购房人向偿还银行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券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一、案情简介: 1、被告张某(男)与原告李某(女)1984年结婚,生育一子张小某正上大学(已满十八周岁),被告张某和原
可撤销婚姻的财产怎么分割 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
案例: 吴先生和谢女士1998年结婚,2000年吴先生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吴先生。2007年吴
关于夫妻债务问题裁判的新思路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即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离不开配偶方的支持。对已经实现的经济利益,无疑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前
【读者咨询】我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我父母依照当地习俗为我配送的嫁妆是一辆汽车,并表示该汽车为赠与我
二婚结婚七年后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二婚结婚七年后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按照国家民法典的制定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的划分。对于
婚后女方网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
一、房子住多久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民法典》规定婚房如果是个人财产,无论住多久,都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按揭房的具体权属分析 婚前按揭房的归属既要考虑首付款支付的时间,也要考虑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在离婚诉讼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