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一案件中,男方系建筑包工头,女方通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充分证明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建设方那里取得了200多万元收入,称男方完全支配了这些收入,要求分享其中的一半。男方称,这些收入是实,但其中包括了大量的费用及人员工资,实际所得甚少且均用于家庭开支,由于时间太长,无法一一证明。
在该案中,如果允许女方用这样证明方法,男方则承担极其沉重的举证责任,如果男方非常意外地作了工程费用及家庭开支记录,法庭则成了工程项目和家庭开支的审计者。事实上即使是专业审计机构也难以承担。如果不接受女方的举证方法,则又似乎于法无据且不公平。
《婚姻法》第17条的立法本意,在于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的问题,即该条列举的各项来源一般均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诉中,这一条的实践意义在于:如果一方能够证明某项财产的“来源”符合该条的规定,且不存在其他条款规定的例外情形,即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而不应理解为一方证明有该条的情形,对方就负有举证证明该财产的去向,否则在处理具有几十年婚龄的案件时就会出现荒唐的结局。
法庭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法第39条所讲的“夫妻共同财产”,即审判时尚存的财产?包括已确定在未来可取得的财产?。是“结局时”的财产而非“来源时”财产。
审判实务中,为防止由于一方为准备离婚而隐匿财产?包括变现后隐匿?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方举证证明另一方有隐匿行为?如提现、变现?的前提下,如对方不能证明其符合《婚姻法》的使用用途,要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共有”?第1款?及“平等的处理权”?第2款?的原则,判决有关财产的分配,在具体分割财产时,可将可执行的部分判归另一方所有。如果隐匿财产的行为发生在诉讼期间,并可适用民诉法有关妨碍民事诉讼的规定予以处罚。
客户问: 想问一下,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到现在还在按揭能算是婚前财产吗?以后离婚了有我的份吗? 律师答:
养老保险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
一、夫妻共同财产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
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
由一方结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产权,但是产权证上只有当时承租的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处理? 最高法院虽
问:我丈夫于今年年初私下赠送给情人8万元,前不久被我发觉。我向丈夫的情人追讨,对方不给。请问,作为妻子,我能要回这8万元
离婚诉讼期间,夫或妻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何调查一方当事人隐匿的财产,维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婚后卖婚前房子买新房是否是共同财产 需要看是否证明购房款来源是婚前财产。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能一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 丈夫甲某和妻子乙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经法院调解,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分割,其中一笔数额较大的债务由甲负责偿还
夫妻离婚,对于住房问题应当进行平等协商,并尽可能达成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依据下列原则作出判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