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先生与爱人赵小姐在办结婚的过程中,在房屋的归属问题上发生分歧。高先生认为,在他们后,他曾拿出婚前的大部分积蓄将住房装修一新,并且这套住房虽然是由赵小姐从父母处继承下来的,经过6年多的共同生活,应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高先生的爱人认为虽然高先生确实出资装修房屋,但是她一直是户主,而且房子是她父母留给她个人的私房,没有理由分给高先生一部分。
其实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简单,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属于赵小姐的个人财产,高先生无权对该房屋主张权利。但高先生提出自己用装修房屋的问题,在两人离婚后,赵小姐应就房屋装修具体情况对高先生进行经济补偿。但本案又是很具有代表性的,离婚案件之所以显得纷繁复杂,主要就是出于离婚时出现的房产或其他财产纠纷。如何避免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从笔者多年的从业经验来看,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见证是避免或减少离婚后发生房产纠纷最好的方式。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对各自的财产、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或见证,经过公证或见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但是目前,很多恋人对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见证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不但会影响双方感情,同时也是对自己未来婚姻生活没有把握的表现。其实不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已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或见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裨益。
当然,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见证的人并不仅限于未婚夫妻,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见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办理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可以。
什么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后共有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修订后的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
问:法院为何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恶意购买、支付非合理对价并
由一方结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了产权,但是产权证上只有当时承租的一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处理? 最高法院虽
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一、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1、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
案例: 钱先生婚前用自己积蓄45万元,加上银行贷款65万元,买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子,产权人为钱先生一个人。婚后他
夫妻共同财产的支配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规定:
一、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
问:我丈夫于今年年初私下赠送给情人8万元,前不久被我发觉。我向丈夫的情人追讨,对方不给。请问,作为妻子,我能要回这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