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中军人配偶离婚规定的思考
一、《民法典》中,有关军人离婚规定的解析。
二、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精神。
1、违背了平等原则;
2、违背了保护妇女权益原则;
3、离婚"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不符合我国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
4、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可能使一部分军婚出现畸形的不平衡。
5、关于"重大过错"的规定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6、《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军婚的特殊保护,并不一定符合军人的实际利益。
三、军人婚姻应应该通过加强军人社会保障来进行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中军人配偶离婚规定的思考”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界星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配偶是现役军人离婚是否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和军人离婚需要办理什么特殊的手续吗 一、配偶是现役军人离婚是否一定要经过他的
军婚是指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
《军婚法》设立之初,是为了保护军人权益,维护军队稳定,在一个时期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时代进步,军婚法体现出了它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这
双军人离婚: 《婚姻法》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
法律如何保护军婚 法律对军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离婚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必须要经过军人的同意。但不能机械地理
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谁来管辖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条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在1980年民法典规定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与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