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现役军人离婚是否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和军人离婚需要办理什么特殊的手续吗
一、配偶是现役军人离婚是否一定要经过他的同意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处理这类问题时,有关部门应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进行教育,使之珍重与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若有特殊情况,如过错方在现役军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离婚之必要,可通过现役军人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现役军人的思想工作,然后准予离婚。现役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配偶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不能特殊地保护一方,也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二、和军人离婚需要办理什么特殊的手续吗
第一种情况,是关于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离婚的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个规定适用于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问题。
第二种情况,如果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军人一方要求离婚,也有军内调解和出证程序。它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军人不同意离婚,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况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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