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一般原则的例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怎么适用法律? 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黄石律师解答: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
本文介绍涉外婚姻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涉外婚姻的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
一、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 根据《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条约的
如何理解涉外复婚的程序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
昨天,静安法院在经过立案审查后受理了法国人吉瑞德诉索菲亚的离婚案件。据悉,这是该院首次立案受理同国籍外国人起诉离婚。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涉外结婚的
本文为你讲解详尽的涉外离婚案件的诉讼程序的知识内容。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