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包括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二是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一、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二、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1、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申请人应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须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二)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
(三)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
(四)申请理由及请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由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经审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3、对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以裁定方式作出。作出的裁定不得上诉。
4、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告一方变更请求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的,其申请均不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申请后,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当事人之间的婚姻虽经外国法院判决,但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的,不妨碍当事人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6、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后,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涉外离婚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和。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
涉外自愿离婚可以的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需要进行携带的证件有:本人户口...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1、
国际私法上涉外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依据这个原则,结婚的实质要件依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涉外结婚的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
中国人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
涉外婚姻的办理程序如下:首先,涉外自愿离婚应当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