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是不是无效婚姻
关于双方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如表兄妹关系,结婚多年且生有子女的,应该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按照我国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则,1980年现行《民法典》颁布以前结婚的,应该适用1950年颁布的《民法典》,1950年《民法典》其中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问题从习惯,并不是当然无效。
因此,在1981年1月1日我国现行《民法典》实施前,有近亲关系如表兄妹结婚的,婚姻并不当然无效。一方或双方申请婚姻无效的,法院不予受理,双方只能通过离婚解除婚姻。
1981年1月1日现行《民法典》生效后,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而结婚的,无论是否生有子女,一律无效。一方申请宣告婚姻的,人民法院应予宣告婚姻无效,并同时就财产、未成年子女问题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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