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效婚姻的处理,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正案),及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4日所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中的有关规定,在处理无效婚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的,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3、限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范围,即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同时,司法解释中对利害关系人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一般为近亲属或者基层组织。所不同的是。依照无效婚姻的情形不同,而确认不同情形下的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及其处理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一、婚姻无效谁可以申请宣告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
受欺诈结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审查中发现属无效婚姻
一、离婚与婚姻无效的界限 (一)离婚是合法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无效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无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四种情形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
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
一、可撤销的婚姻的范围包括哪些 1、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因胁迫、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登记的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且一般
如何才是无效婚姻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违反婚姻法规定的情形产生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如强迫结婚、重婚的、未到法定婚
一、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能否算是无效婚姻 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非自愿婚姻是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需要证据吗 民法典中规定,无效婚姻需要证据。 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