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法院在受理审查宣告无效婚姻申请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的情形办理: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另外,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到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以有独立请示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已达成协议将财产转移给重婚的另一方的,应确认为无效,以确保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姻当事人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婚姻当事人和其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 申请人为婚姻当事人和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 (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
无效婚姻的解除: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婚姻法》第10条列举了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第11条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一种情形。这五种情形未能涵盖所有欠缺结婚要件的违法
其特点有三:一是实质上的违法性,与结婚的强行性法律要求相冲突,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二是外在表现的准夫妻性,即违法婚姻在其表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法[民]发[1989]38号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的解释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比如说必须双方自愿,
在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无效婚姻的利害关系人有谁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