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现行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判决一经做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对他提起的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被人民法院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近亲结婚案件的处理,不适用调解,不许撤诉,法院一旦作出确认判决,该婚姻自始无效,即在法院判决以后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总论
一、同居关系的处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家庭暴力”的认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四、夫妻忠诚协议——当事人仅以违反夫妻忠实原则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五、婚姻自由原则——当事人受胁迫而违背真实愿意结婚的,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六、《婚姻法解释(一)》和《婚姻法解释(二)》的效力——《婚姻法解释(一)》自2001年12月27日起实施;《婚姻法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起适用于新受理的一审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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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未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这样一种行为的法律性质,笔者认为,《解释》将之定性为“同居”不甚妥当,因为“同居”
《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的解释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比如说必须双方自愿,
《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一)无效婚姻的概念 无效婚姻,又称婚姻无效,是指欠缺婚姻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两性”结合。婚姻无效本身,并不是婚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
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鉴于其严厉的法律后果,不宜对无效婚姻规定过宽的范围。目前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也是逐渐减少自始无效婚的种类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谁可以提出解除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