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王某诉与张某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案,经法庭查实王某与张某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系近亲结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张某则主张双方原是自愿结合,婚姻关系应为有效。庭审中,因牵涉延期举证问题而休庭延期审理。在再次开庭审理本案时,王某却申请撤诉,法庭认为不符合撤诉条件,遂依法口头裁定不予准许,可王某却随即中途退庭。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该法第十条亦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故,本案原、被告之间因系近亲结婚,属法定的禁止结婚事由,应属当然地无效婚姻。在原告申请撤诉时,法庭已裁定不予准许,可其却企图以中途退庭的方式来归避法律,这同样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如果说因原告中途未经许可而退庭,于是就裁定按撤诉处理,等于间接地满足了原告的非法目的,这样做无疑等于放纵违法,也不利于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的威严。故,本案应依法缺席判决宣告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
由本案,小编想到这样一个问题,这也是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即解除同居关系案件,原告在起诉后,却又想撤诉,然而却依法不能得到准许,于是普遍存在着以拒不到庭,以让法庭按撤诉处理,来达到撤诉的目的的现象。相对本案而言,虽然一个是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案,一个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但,在处理是否准许撤诉问题时,却基本相似。可是,审判实践中,在对此两类案件的这一情况处理时,却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结果,这不得不让人提出质疑,这类问题究竟该如何作出统一、规范的处理呢?小编认为,在对解除同居关系案件此类问题的处理时,法官可以告知原、被告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来撤诉,否则,也应不予准许撤诉,并依法判决解除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无效婚姻处理的相关知识。无效婚姻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范畴,当事人在申请解除无效婚姻的时候是不允许撤诉的,否则属于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律界星进行在线咨询。
近亲结婚合法吗 从法律上来讲,近亲结婚是违反法律的;从道德层面上来看,近亲结婚也是不符合的;从人类的延续上来讲,危害极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骗取婚姻登记,该婚姻
无效婚姻财产怎样分割 1.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
一、婚姻无效判决领证一年离婚可以吗 1、婚姻无效经过判决后,领证一年又要离婚是可以的。 2、婚姻无效,因不满足法定结
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案情] 原告陈某,男,生于1985年4月28日。 被告刘某,女,生于1980年3月23日。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审查中发现属无效婚姻
一、该在哪里宣布婚姻无效 1、婚姻无效在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才行。 2、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
分居协议的意义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