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三种情况是需要区分对待的:
1、《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这些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除了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可以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补办结婚登记使婚姻具备法律效力之外,其他三种情况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可撤销的婚姻则需要当事人的申请撤销婚姻,才能认定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且不申请撤销婚姻的,该婚姻认定为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3、最后94年之后符合结婚条件却未登记结婚的情况,婚姻双方当事人如果一直不登记,那么就视为同居关系,婚姻不具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补办婚姻登记的,那么婚姻的效力从双方已经符合结婚条件并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之日算起。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无效婚姻的相关知识,无效婚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是指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无效婚姻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如果在细节方面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除疑惑。
无效婚姻的范围有哪些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
婚姻的要件具有强制性,不可能通过调解来确定一个本来无效的婚姻变成有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审理和判决直接决定婚姻的有效性,是相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
浅谈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模式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分 (一)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和特征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范围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2、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是关于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规定。自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
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婚姻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比如说必须双方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