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能否算是无效婚姻
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非自愿婚姻是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判断胁迫婚姻时注意什么
在判断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
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比如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这块手表就不送给你”,这里,男方的言行仅仅是取消赠与的表示,并不构成非法胁迫行为;而如果男方对女方说“你不与我结婚,我就将你家的房子烧了、父母杀了”,男方的这种言行就是非法胁迫行为。
3、行为人在主观上需要胁迫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受胁迫人的身体或心理造成损害,为了达到迫使受胁迫人结婚的目的,希望或放任损害后果的发生。
4、受胁迫方因行为人的胁迫行为而不得不违背自己的意愿,按照胁迫者的要求,同意结婚。
我国婚姻无效的情况大概有四种,对于重婚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且只有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登记的婚姻才是有效婚姻,而且婚前检查不得有严重的传染病,婚后疾病也要痊愈的,最后近亲三代中是不能结婚的。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律界星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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