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无效婚姻的条件
1、构成无效婚姻的条件: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无论经过多久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婚姻无效的后果
1、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属于无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骗婚、家暴等情形,并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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