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婚罪,对于重婚该如何处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也不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只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认定为重婚。通俗地说,重婚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也就是说,行为人与配偶是合法婚姻关系,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又进行婚姻登记,建立起又一个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没有与合法配偶解除婚姻关系而与之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称作为重婚。重婚,是一种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依刑法第258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重婚的处理,也要依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应依法处理,而因强迫、包办、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关系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卖建立婚姻关系外逃另外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按重婚论,但可据情不按重婚处理,可依当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个婚姻关系。
因重婚而导致婚姻无效的,除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外,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例:1998年,蒙山县某镇女青年韦某与男青年冯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于1999年结婚,婚后两人生育有两个小孩。
【案情】 赵某(男)与李某从小青梅竹马,各自读大学时也曾信誓旦旦,非此不娶,非彼不嫁。可惜偏偏阴差阳错,李某最终另嫁了
王某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4年10月1日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双方
在实践中,有的男人本来就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女性过性生活,对外也毫不顾忌,以夫妻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结婚不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
哪些情况构成重婚罪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
一、基本案情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案情】: 1998年3月,吴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相识后恋爱,同年12月,双方到民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