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被告人陈某,男,1976年3月4日出生,汉族,**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01年6月4日被逮捕。被告人邵某(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女,1969年1月28日出生,汉族,**柏美纺织品有限公司职员。
因涉嫌犯重婚罪,于2001年6月7日被逮捕。自诉人韦某以被告人陈某、邵某犯重婚罪为由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诉讼过程中,韦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邵某赔偿其调查邵某重婚犯罪事实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陈某辩称:自己确与邵某同居,但非以夫妻名义。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提出:陈某与他人非法同居时间较短,其行为不构成重婚罪。被告人邵某辩称:其未与陈某举行婚礼并以夫妻名义相称。邵某表示愿意赔偿自诉人韦某的经济损失并向自诉人道歉。邵某的辩护人提出:认定两被告人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证据不足,两被告人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长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自诉人韦某与被告人陈某于2000年3月6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较好。同年12月底,被告人陈某与邵某相识,并于2001年2月上旬至4月初以夫妻名义在本市非法同居。4月底至6月初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邵某在本市继续非法同居。6月7日,被告人邵某投案自首。
长宁区人民法院认为:自诉人韦某指控被告人陈某,与被告人邵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告人邵某明知陈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清楚,据此向法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也均经庭审质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被告人陈某明知其与邵某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事实被自诉人韦某察觉并提起诉讼,但仍不思悔改,在法院审理期间继续与邵某非法同居,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自诉人关于两被告人行为构成重婚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所提陈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到案后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邵某的辩护人关于邵某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的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邵某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在家属陪同下投案自首,当庭又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并自愿补偿自诉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免除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要求本院判令被告人邵某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万元,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 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
重婚有孩子该如何处理 双方可以协商抚养权的归属,无法协商的还可以起诉到法院,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会判给父或母一方。根
根据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
一、重婚罪是否双方都判刑 1、重婚罪是有可能对双方都判刑的。构成重婚罪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
一、民法典中已经离婚了还可以追诉重婚吗 民法典对已经离婚了还可以追诉重婚这个问题没有相关的规定,如果夫妻因一方重婚而离
案例回放: 王某出生于安徽农村,2006年迫于父母压力,与老家的刘某结婚并生有一子,但双方性格不合,感情淡薄。后来王某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重婚属无效婚姻,同时该法第十二条又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
一、重婚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重婚有两种
鹰潭律师解答: 调取重婚证据要注意什么 因重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
如何选择重婚的管辖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