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重婚案,该案的两个出庭证人是被告人冯某的亲生子女,他们当庭证明被告人冯某于1998年起携其二人与另一被告人董某共同生活,并让二人称董某为爸爸。面对子女的指认,被告人哑口无言。
经审理查明,自诉人常某与被告人冯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一子、一女,冯某因与常某感情不合,1998年7月生气后离家,与被告人董某相识。冯某对董某称丈夫已死亡,有两个孩子,并将自己的两个孩子带至董家,二人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01年10月与董某生下一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有配偶而与董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董某明在后来知道冯某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董某一年和六个月有期徒刑。
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重婚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确定,重婚精神损害
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 (1)有配偶的人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事实上与
案例:1998年,蒙山县某镇女青年韦某与男青年冯某经人介绍相识,经过一年的恋爱于1999年结婚,婚后两人生育有两个小孩。
在立案庭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过程中,笔者分别遇到两位女性来法院咨询重婚罪。两位女性有着相似的遭遇,她们找到了自己相爱的人
(一)我国法上非法同居的分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
[案情]王某与刘某是同村村民,均到法定结婚年龄,1989年4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宴请了亲朋好友,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此后王、
重婚罪的定义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评析: 一、概念和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③对于事实上形成的婚姻关系法律采
哪些行为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