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颜-君法官说,从2000年至今,该院共受理重婚罪刑事案件36起,其中由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16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20起。但统计发现,公诉案件均以判决被告人有罪的方式结案,而自诉案件大多以撤诉方式结案。
其中,除1起具有重复领取结婚证情节的被告人被判处重婚罪、2起移送公安机关继续调查外,其余案件均以自诉人撤诉方式结案。
这些撤诉人群中,有一部分人是在法官的调解下,与被告人达成了和解或调解协议,通过经济补偿、道歉等方式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其余的很大一部分,则是由于自诉人的调查取证能力不强,难以获取充分的有罪证据,而因证据不足或其他程序性原因撤诉。
据颜-君介绍,该院今年接待的数起重婚案件中,仅有一例符合立案条件——自诉人赵女士称,她和丈夫宋先生1989年结婚,并育有子女。2005年房子遇到拆迁,得到拆迁款800多万元,宋先生携带这笔夫妻共有财产离家出走。赵女士多方打听,通过一朋友打听到,宋先生原来是与家里的保姆私奔了,现两人正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两子。认为丈夫已经构成了重婚罪,赵女士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
为追究宋先生和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她从医院查到丈夫陪伴第三者生小孩时的就诊资料,从居委会查出了丈夫与他人同居的地址和人口普查登记情况等资料。依靠这些证据,赵女士状告负心人的立案请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法官提醒应提前搜集三类证据
海淀法院调研发现,重婚罪的自诉人处于弱势地位,只能单方面地陈述案情,或仅能提供配偶与他人所生小孩的照片以及亲戚朋友的只言片语。
为此,该院建议,被害人在起诉前应注意搜集负心人的新结婚证、私生子的出生证明、亲戚朋友的证言等三类证据,作为指控负心人犯有重婚罪的证据。同时,提起这类自诉的目的是惩戒被告人,一般不能在经济及精神损失方面获得补偿,当事人有这方面请求,还需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
包养情人算不算重婚罪 如果保养情人,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的可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对重婚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
【基本案情】杭某和女青年赵某于1987年相识,之后在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孩。
一、基本案情2002年12月,家住成都市武侯区的被告人杨某向我院提出与本案自诉人张某离婚的诉讼请求,张某则提起刑事自诉,
案情: 林某因与其妻孙某不和,于1996年初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2001年初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林某死亡。2002年初
案情:王某柱与其妻子于1999年8月1日经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2001年4月王某柱认识了在夏邑某宾馆当服务员的孙某
案情:李某与宋某系同学,1999年5月双方建立恋爱关系,2001年元旦双方经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而结合为夫妻。2002年3
重婚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婚在我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
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重婚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确定,重婚精神损害
哪些行为会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