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拐骗、贩卖妇女的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
(二)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三)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
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体为
结婚不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
案例一: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与杨某的离婚诉讼。审理过程中,刘某收集到杨某与陈某重婚的证据,遂又向法院提起了刑
重婚的当事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
【基本案情】杭某和女青年赵某于1987年相识,之后在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女孩。
【案情】谢某与刘某于1983年结婚,当时去人民公社办结婚证,因客观原因人民公社未发结婚证给谢某、刘某,婚后二人一起生活并
评析: 一、概念和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重婚罪如何定义 对于什么算是重婚?我国现行刑法只从词义上将重婚简释为:有配偶而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为
案情: 林某因与其妻孙某不和,于1996年初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2001年初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林某死亡。2002年初
基本案情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韦某,女,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东电脑利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职员。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