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有哪些规定
1、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的规定有:重婚案件一般由重婚行为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 重婚案件是否归公安机关管辖
应该有公安机关管辖,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受害者自行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直接起诉的,需要自己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有一定难度的。必须对外以夫妻相称而公开同居生活的,才能构成重婚罪。
重婚案件的犯罪者一旦认定的,应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婚姻受害者提出离婚的,民政局和人民法院应同意这类婚姻关系的解除。
在分割婚姻财产时,还应照顾这类婚姻的当事人员,多分相关的婚姻财产进行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界星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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