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父母都是出于为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考虑,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每个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是相当重视,不惜一切代价争取孩子抚养权,因为骨肉亲情实在是难舍难分,谁都希望亲身参与自己孩子的每一段成长过程。律界星律师表示,如果父母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提到的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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