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直不付抚养费可以探望孩子吗
可以。
要求行使探望权,本身属于母亲愿意对子女承担抚养教育责任的一种表现。亲情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弥足珍贵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权利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这种隔断了子女与母亲的感情交流,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因此在遇到类似问题作为母亲主张探望孩子的理由正当合理,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法院予以准许。
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的抗辩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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