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06年12月,小梅的父母在外出旅游途中遇难,给小梅留下了50万元遗产。处理完小梅父母的后事后,12岁的小梅就随其叔叔一家人生活。2007年6月,小梅的叔叔私自拿走小梅继承遗产中的20万元和别人合伙开公司。因为小梅吃住都在叔叔家,寄人篱下的小梅也不敢反对,只是一次去姨妈家才和姨妈说起这件事。小梅姨妈知道此事后,马上找到小梅的叔叔,让他把小梅的20万元还回来,可小梅叔叔却说20万元是暂借的,等公司开业后挣了钱就会还的。后来,小妹姨妈以小妹的名义,起诉小梅叔叔,要求其返还20万元并赔偿损失。法院最后判决小梅叔叔返还小梅20万元并支付其占用期间的利息。
法律分析
监护是为了监督、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其中,承担监督、保护义务的人称为监护人,受监督和保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与被监护人有亲密关系的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肩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本案中,小梅的父母遇难后,小梅的叔叔符合监护人的条件,可以作为小梅的监护人。
作为小梅的监护人,小梅叔叔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1)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3)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同时规定了监护人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小梅所继承的50万元,属于小梅父母留给她的遗产,这属于小梅的个人财产。虽然小梅只有12岁,其叔叔作为监护人有权监管小梅的财产,但不能随意动用小梅的财产,更不能将这笔钱为了个人目的而使用,否则,就违反了监护职责,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开公司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小梅叔叔经营公司失败将20万元赔了,则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37条第2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
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
多个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关于这个问题,先来认定几个要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
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怎么起诉: 向财产所在地或者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开
抚养与扶养、赡养的区别 一、抚养就是“保护并教养”。抚养关系是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并且是长辈对无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未成年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什么是夫
【案情】 2000年,张某与钱某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2003年,张某与钱某分居并书面约定:收入各
父母与子女关系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
家庭关系主体的特点 与婚姻关系主体相比,家庭法律关系主体除了范围要广阔得多以外,其突出特点是主体身份往往具有多重性以及
[案情] 陈某,男,农民,家住鄱阳县古县渡镇,农闲时帮人干点杂活以贴补家用,陈某与妻子胡某生有三个小孩,大儿子陈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