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还在继母是监护人吗
继母是否属于监护人,法律没有规定。
如果双方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你未成年,且父亲与继母一起在抚养你的话,继母可以成为监护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根据我国民法,若孩子跟父亲一起生活,跟继母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这样继母享有的不是监护权,而是监护义务。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这样的监护义务是无法放弃的。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后妈算法定监护人的规定。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外,对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几乎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限制,被收养的继子女既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也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这一规定的限制;所以,继父可以作为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一、成年子女不需要监护人。如果子女未成年的话,继母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二、儿子对生母有赡养义务,除非经过收养程序,否则这是无法改变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继母或者继父对于未成年子女是有监护权的,是可以成为监护人的。同样,其生父生母仍然为监护人,仍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和权利。而成年子女已经不需要监护人。那么不管是不是新组建的家庭,希望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律界星进行法律咨询!愿您家庭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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